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时期,我国作为老龄化国家之一,面临的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由于现代社会家庭结构的改变,使得以往传统的家庭养老不能为继,机构养老又面临床位有限、价位偏高、老年人不易接受等缺点,在此情况下居家养老模式应运而生,智能养老模式作为居家养老的一种新模式,有其产生的深刻社会原因与形成条件,智能养老不仅具有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传统优势,本文在调查的基础上总结了我国智能养老服务主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有效建议。
一、智能养老概述
智能养老模式是现代居家养老的新模式,它借助先进的互联网技术,整合社区、医院、餐厅、家政公司、养老院等服务性机构的丰富资源,为网络内部的老年人提供“足不出户”的一站式养老院服务。虽然在该模式下老年人也是居住在自己家中养老,但是它与传统的家庭养老有着根本性不同,智能养老是一种专业化的养老模式,它利用现有的各项社会组织资源,借助互联网的平台,为老人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是一个“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智能养老模式不仅可以实现老人们在家养老的意愿,同时又能为老人们提供全面专业的养老服务,极大的照顾到老人的情绪,也能有效的避免机构养老缺乏人性化的缺点。与此同时,智能养老模式还能解决机构养老投入成本高、床位有限等现实问题。该模式综合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优点,把养老服务进行市场化的运作,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二、扬州市智能养老现状
2017年以前,扬州市的各级政府针对养老出台了一些意见或通知,但都是侧重于个人的养老金、养老保险问题。随着老龄问题越来越凸显,各级部门也开始积极探索养老的突破口。2017年,扬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市老龄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服务,不断扩大老年服务覆盖面。要严格做好老龄产业发展及计划,鼓励社会养老产业与医疗单位合作交流。积极拓宽老年消费市场。将老龄产业纳入扬州市现代服务体系。2017年11月,扬州市政府发布了《扬州市城乡养老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根据现实情况判定了截至2018年将基本构成“9073”养老模式。在未来几年里,全市农村的老年服务办事处与市小区老人服务点将实现全部覆盖,整个扬州市机构养老的铺位数量实现增加一倍。为完成《规划》目标,相继出台了《扬州市加快社会化养老机构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的保障性措施。2018年5月,扬州市老龄办第一次颁布了两项地方性标准:《社区养老服务管理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这些标准分别对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的餐饮、信息等多项服务进行了规范。以上标准的提出,能够在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提供满意的服务、保护老人权益等方面发挥效果。2018年5月,在扬州市召开的老龄工作委员会全委会,对2018年全市老龄工作进行了总结,安排和部署了2018年工作任务。扬州市委常委谢瑞武强调,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依据现阶段扬州市的经济增长情况,进一步调整有关政策,搞好老年工作;进一步做好老人的群众组织建设,提高他们的自我服务程度;增强统筹协调,形成推动老龄服务工作的强大力量。2018年扬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需要按照分层分类的方式推进养老机构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标准水平,针对经济困难的老人进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再建养老床位7000张。强调今后工作更加注重老人的精神生活,而不再仅仅重视物质生活层面。做到让老人获得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满足。
三、扬州智能养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政府职能定位模糊
智能养老服务是一个广泛复杂的社会工作过程,单独依靠民政部门的运作难以提供全方位的综合的养老服务。首先,从法律制度环境来讲,对于养老服务的文件只是简单的拟定了“规划”、“意见”或者“实施办法”,对于智能养老服务中各个主体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做却没有详细的说明。其次,虽然智能的养老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实施管理的主体主要依靠的是地方民政部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地方政府职能的大包大揽,同时还存在着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从而缺乏了其他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有效的配合。此外,我国的政府职能管理机制实行的是垂直式的管理结构,下级对上级负责,工作层层上报再层层传达至下级。因此,智能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需要经过市级、区级、街道办三部门的层层传达才能最终到达智能这一层面。从虚拟养老院的开始准备阶段、运作阶段来看,政府出钱搭建平台,负责加盟企业的标准以及服务资格的认证、监督管理等环节,不难看出,政府的主导作用未免管的过于宽泛。
(二)社区自治程度低下
当前我国城市的管理体制实际上是市一区一街道办事处一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模式。在实际的调查与访谈中了解到,社区成了行政管理体制上的一个环节,街道办把社区作为自己的一个下属派出机构。原本社区应该发挥监督者、调节者角色作用现在却转换成了承受者、操作者的角色作用。走访中还了解到社区的工作人员谈到社区是没有自治权的,平时所做的工作都是上级派下来的工作,社区即使有创新性的想法却因上级下派的琐碎的、庞杂的工作而置身事外,导致了社区工作人员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管理老年群体,更难以自主性的方式按照社区老年群体的实际需要,制定周全的服务计划和提供完善的服务,这样长期发展的结果就是原本为民服务的社区却成了彻彻底底的行政化的社区组织,脱离了社区最初发展目标的轨道。
四、完善扬州市智能养老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由民政部门牵头、委托银行向有实力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提供低息贷款并由银行帮助其控制资金风险;提高公众满意度高的医养结合机构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鼓励民办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模式机构,并出台相关政策支撑其用地、审批、医保费用结算及减免缴税等。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业务合作机制,开设老人看护、康复、临终关怀、心理慰藉等养老项目,并将由此产生的养老护理费纳入医保范畴,对于支付护理费用困难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費用由政府财政购买。
(二)推动养老服务队伍职业化
增强专业人才培养通过高校开设护理专业或者医学院增加老年护理课程提升机构员工的专业水平及职业素养。高效使用现有教育资源,建立多种类型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培训基地。政府需要为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培训项目提供政策、资金双项支持,可以向指定院校委托培养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逐步推进整体人才培养体系的建立。
智能养老服务模式是一个系统模式,在理论及实际运行当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本文通过对智能养老这种服务模式的研究,分析了与其相关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并且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想法,希望可以为智能养老模式今后在我国的发展提供借鉴,让该模式为更多地区,更多的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提供优质专业的养老服务,改善我国老年人的养老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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